beat·365(中国)-唯一官方网站
您目前的位置: 首页  学生工作  交换学习
关于选派第五批我校学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作者:  更新时间:2017-05-07 0:00:00

为贯彻落实我校教育国际化会议精神,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,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生,加强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合作与交流,应香港大学邀请,我校今年将选派第五批学生赴香港大学进行为期5天的交流学习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时间:

拟定于2013年6月10日—6月14日

二、名额:

18
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:

2013年05月15日(周三)下午5:00

四、选拔条件:

1.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(包括求真学院学生);

2.思想政治和学习成绩良好、遵章守纪、身心健康;

3.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;

4.家庭经济条件较好,足够支付在外所需费用。

五、费用:

3650 元左右;

费用包括往返机票、住宿、在外学习费用及其他费用等;

费用不包括餐费、来往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费、个人消费等。

(备注:学校资助解决送机接机交通费用。)

六、交流内容:

1.参观香港大学,全面了解香港高校校园学习生活

2.进行学术交流,与香港大学师生面对面交流互动,了解港大教学、申请与录取等情况;

3.全方位体验香港大学学生生活,全程入住港大学生宿舍;

4.深入了解香港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;

5.交流学习结束后将获得赴港交流学习证明。

七、报名程序:

1. 填写《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》四份。

2. 递交个人简历(包括个人基本情况、所学专业、获得的奖项等)与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
3.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15日(周三)下午5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4. 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,由该二级学院的领导签字盖章,学生将表格交到学校外事处。

5. 由外事处牵头、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研究确定有关事宜。

6. 报学校领导批准确定交流学生名单。

7. 办理相关手续有意向参加的同学请提前准备好港澳通行证及签注。

八、联系方式:
  咨询电话:2321028

   联系人: 兰老师,程老师 

   咨询处:港澳台办公室(行政楼313办公室)

 

香港大学网址:http://www.hku.hk/c_index.html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港澳台办公室

 

 

附件: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赴国(境)外院校交流学习申请表


网站地图